- 关于2024年第二批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
- 2024.07.04 4849
根据《广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广大[2024]2号),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实行有偿使用,明码标价,分类收费。各二级单位制定具体收费标准,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财务处论证审批后公布实施。
现根据文件要求,对已经论证的化学化工学院和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5台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进行公示(公示期5天),如有异议,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。
(联系人:劳静;联系电话:39366151)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24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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